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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节

 

这工具实在不怎么给力,但是这里的泥土松软,所以没花多少时间,陆希终于把整棵植株都从泥里拽了出来。肥大的椭圆形根茎上还附着四五个鹅蛋大的子芋,这单株产量至少5斤以上,堪比她以前非常喜欢的槟榔芋啦,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。

不过再怎么也肯定比野菜煮黑面包好吃。陆希想着芋头的味道,默默吞了一下口水,把这棵芋头连根带叶一起塞进了背篓。

“这个真的能吃吗?”光球有些担心,毕竟这个跟毒马蹄长得也太像了。

“放心吧。”陆希随手又从旁边的几棵海芋上掰了些叶子一起插到背篓里,对光球眨了眨眼,“就说是拿回去盖房顶的。”

贫民区那破板房,房顶都是用树枝和草搭起来的,外头下大雨,里头下小雨,所以找些宽大点的树叶回来盖房顶是个很合理的借口,不会引人怀疑。

光球很不放心,但陆希已经背起背篓往前走了:“走吧,还缺很多东西呢。”

“还缺什么?”光球跟着她往前飞,“野菜吗?这里有几棵水芹菜。”

陆希停下来,顺手从草丛里掐走光球指出的那几株植物:“缺的东西多着呢。比如说驱虫药啊,柴火啊,还有肉。”

“肉!”光球被她的野心吓了一跳,“这里不能捕猎!你应该知道的,那头獠犬什么都能嗅得出来!”

“放心。我说的肉不是那种肉。”陆希在河弯处停下来,趴在了岸边,伸手在水草丛里扒拉一会儿,捉起来一只颜色红亮,挥舞着两只钳子的小东西,“我是说这个。”

中午时分,教堂敲响了午祷钟。

听到钟声,陆希算是相信这东西确实是有魔法的了。比起那天在黑森林听到的晚祷钟声,树林这里离得更近,可是声音大小却是完全相同的。事实上,在伯斯男爵的领地之内听到的钟声都是同样响亮,无论在钟楼之内,还是最远的乡下农庄皆是如此。

这么违背物理学定律的事儿,也只能用魔法来解释了。

陆希拖着一捆柴火往树林外面走的时候,看见一个老妇人应着钟声直接跪在路边做起了祷告,连背上的柴捆都来不及放下,瘦弱的身躯被压成了弯弓,看着好像随时都能折断——这个时候,不只教堂里的人要祈祷,那些虔诚的信徒无论身在何处,都要放下手中的事情祈祷,直到钟声敲完12下。

“也不至于虔诚到这种程度吧……”陆希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,难道先放下柴再来做祷告,神就会怪罪吗?

“只有最虔诚的人,死后才能升上光明之山,在神的身边过着快乐无忧的生活。”光球在她脑海里回答,“没有人不希望能去光明之山的。”

生前无法摆脱生活的苦难,自然就只能寄希望于死后。陆希叹了口气,加快脚步越过了她。

关卡上的守卫显然不是什么很规矩的信徒,丝毫没有祈祷的意思。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到了这个时候有不少人从树林里出来,他们需要一一检查——毕竟如果有小偷他们查不出来,让领主受到损失是要受惩罚的,而不做午祷倒是没什么……

排队的人虽然多,但检查速度也很快。有獠犬在,没有谁敢在身上私藏不该藏的东西,因此并没有耽搁多久,就轮到了陆希。

“大人——”陆希没等守卫过来,就小心翼翼地先开口了,“我捡的柴火不多,能不能用这些抵柴火?”她捧出一个叶片包,“虽然只是虫子,但也许可以喂獠犬呢……”

守卫听见虫子两个字就已经把眉毛吊起来了,然后往叶包里一看,顿时后退两步:“红水蝎!该死的贱民,你弄这些东西来做什么!”

陆希连忙把叶包收回去,结结巴巴地说:“我,我只是想,也许獠犬……”

守卫吹胡子瞪眼:“谁要吃这种肮脏的虫子!只有你们这些贱民才会吃!这可是领主大人的獠犬,你以为会跟你们这些贱民一样吗?”他可是听说过的,以前荒年的时候贫民没有吃的,还会去地里挖蚯蚓或者白蚁来吃,实在太恶心了。亏他之前还觉得这个贱民长得不错,有点想打她的主意,结果是个吃虫子的——恐怕这些人的肚子里也都长满了虫子吧?

至于獠犬,那是领主大人的心爱之物,每天都有肉吃的。真要论起伙食来,比他们这些普通守卫都好。有时候连他们还想偷吃点獠犬的狗粮呢。

给獠犬喂虫子?这个贱民可真想得出来!

獠犬仿佛听懂了守卫的话一样,高高地昂起头,不屑地用鼻孔喷了口气,顿时引起后面排队的人几声嘘声,有人小声嘲讽:“还想拿这些虫子来讨好守卫大人,真是愚蠢……”

“把该交的柴火放下,然后快滚!”守卫极不耐烦地挥手,不想跟这些满身泥和草的贱民多接触,反正虫子不算猎物,领主大人也不要虫子,想吃就让她吃去吧,贱民就活该吃虫子!

陆希可不管守卫在想什么,放下一半柴火,麻利地溜了。不过她才跑出一段路,就有人从后头追上了她:“露西!”

听见这个声音,陆希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,身体已经自动自发地转过去了,一个名字脱口而出:“妮娜!”

虽然继承了露西的记忆,但陆希毕竟不是露西,语言这个东西她听得懂,但要自己说的时候仍旧隔了一层,以至于她跟光球说话的时候依旧使用中文,而露西的语言则仿佛一门外语,总要想一想才能说。

就像刚才她跟守卫的对话,那结巴并不全是装的,尽管事先已经想好了说词,但真正讲出来的时候还是有些磕绊——这门语言像英语,可是却有几个音是英语里没有的,发起来十分别扭。

但是这会儿,妮娜这个名字她却说得如此流畅而标准,带着发自内心的喜悦,自然而然。

这是原身的喜悦。陆希看着对面那张带几点雀斑的脸,默默地想。

“你怎么弄这些东西——”妮娜有一头漂亮的棕发,但是乱七八糟地扎在脑后,上头还沾着土和草叶,看起来也是灰扑扑的。但她并没有注意自己的头发,只是看着陆希的背篓,“这是毒马蹄,你弄它做什么?还有这个,这个不能吃,这个也不能——露西,你是不是没找到吃的?”

“我——”陆希还没说话,妮娜已经环顾四周,看没有人,就从衣服里也掏出一个小叶包来,塞给了陆希。

叶包里是十几颗红色的浆果,陆希在记忆碎片里搜了搜,立刻就拒绝:“妮娜,我不要。”

这是蔓越橘,说起来不是什么稀罕的野果,可这一片树林里有这么多人来采摘,能摘到这十几颗也很不容易了,不知道妮娜是在哪个刺棵子里翻出来的。

“我还有吃的,真的。”陆希把妮娜的手推回去,“妮娜,你自己吃了吧。”如果拿回去,这点儿糖份是落不到妮娜嘴里的,肯定给了她继母生的那个弟弟了。

然而妮娜根本不相信,反而看着陆希包里的小龙虾:“就吃这些虫子吗?”

陆希哭笑不得。小龙虾在这里被叫做红水蝎,是因为它单看前半身的两只钳子,真的跟蝎子有点相似。而且小龙虾吃鱼类的尸体,往往被误认为这些鱼是它们所“蜇死”的,虽然小龙虾根本没有毒刺,也不知道此地的人是怎么得出这种结论的。

总之,在本地人眼里,这就是一种虫子,而且还疑似有毒,就连穷人都不愿意吃的。陆希吃这个,那就已经是饿到极点了。

“这个真的能吃。”陆希趴在妮娜耳边小声说,“我没火种了,等回去你带个火种去我家,就知道了。可是,别跟任何人说啊。”

说这些话的时候,陆希心里也是有点犹豫的。如果是她,那是绝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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