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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9节

 

“谢谢易警官百忙之中听我老婆子唠叨。”丁婉芝一口饮尽杯中酒,歪头笑笑。

她生活中难得有能一起聊聊上一段婚姻的朋友,今天也算一吐为快了。

“我也喝得很开心,重新认识了自己的同事。”家怡撑腮,也朝对方干杯。

“他应该是个好警察吧?”

“他是。”家怡毫不犹豫点头。

“哈…你怎么回去啊?喝醉了,不能酒驾哦。”丁婉芝站起身,小有醉意是最舒服的状态。

“没事,没人管我的酒驾。”家怡笃定道。

“?”丁婉芝挑眉,警探这么厉害的吗?

“我自行车。”

“啊?”丁婉芝愣了下,随即噗一声笑喷。

两个女人挽着手臂离开小酒吧,在月色下作别。

骑车回程的路上,家怡谅解了会跟自己挑刺、会因为与她竞争而偶尔显得不善的福哥。

每个人都有自己倾尽所有去追索的东西,她有,他也有。

他们没有对错,都只是在人生路上凶猛前冲时,偶尔相交碰撞的捕猎者罢了。

……

……

城市的另一家酒吧里,两杯长岛冰茶,方镇岳和福苦酒伴喉的相对着。

也在闲聊。

“十一受最大嘉奖,是不是有点不甘心呐?”方镇岳忽然将话题拉回到b组,提到了福最近都在关注的事上。

福挑眼看看方镇岳,什么事都逃不过方沙展的眼睛喽。

“不甘心肯定有,但功劳是她的,我也说不出别的话。”

“有没有发现,我们最近都没在通宵办案了啊?而且今天是准点下班。”方镇岳招手,杯中酒尽,再来一杯,“你算一算自从十一来b组后,我们的破案率和破案时间长度,得出什么结论?”

“岳哥是说,这些都是十一的功劳?”福挑眉。

“当警察的呢,就不能不承认,世上的巧合是很少的。如果事事如此,巧合反反复复的出现,那就不是巧合。”方镇岳与福对视。

福抿唇回想,慢慢品出这些日子组内的变化。复盘过每个案子中易家怡在各个环节都似有若无的存在感,和那些她爆发出智慧光芒的时刻。

她新学的知识、她的推理、她的洞察力、她的细心耐心和韧劲儿……

或许一直以来,他都不是看不到,只是不想承认罢了。

“福,有十一在,升职是早晚的事。”酒杯遮住方镇岳的表情。

“其实最近我也一直在观察十一,我知道,她挺厉害的。”福终于松了口。

“一切都会好的,大家一起办案,一荣俱荣嘛。”方镇岳笑笑。

福扯唇,怎么听起来像是在说:只要抱紧十一的大腿,走下去就会升职呢?

“方sir,我这么大的人,要抱一个小姑娘的大腿,我不要面子的吗?”福摇头苦笑。

“你有什么好抱怨的?说不得我也要抱一抱呢。”方镇岳一本正经道。

两个人又笑闹几句,居然有靓女过来搭讪,问方镇岳的电话。

方镇岳怔了下,才坐正身体,转头说出口的却是:“警察办案蹲守,请不要干扰公务。”

“……”靓女悻悻离开后,福无语的摇头,“人家想认识你而已,干嘛这么不近人情啊?要当一辈子的老光棍吗?”

“光棍也很好啊。”方镇岳瞥他一眼,“十几的人都不急,我这个二十几的人急什么。”

福愤愤然嗤一声,饮一口酒,才别有深意的低声问:

“独自一人呆在家里的时候,还是会头疼吗?”

“会啊。”方镇岳笑笑,似乎并不在意的自嘲:“是我灵魂的一部分了,大概要跟我一辈子啊。”

福叹口气,怕说多了会坏方镇岳心情,便又转开话题。

接下来的时间里,话题又扯回工作,聊聊自己办过的案子,聊聊别人办的案子,再聊聊组里的人,东拉西扯的闲谈。

但当再提起家怡时,总是赞叹多。福也没了不甘和竞争心,逐渐显露出成熟的认同和欣赏。

如果说重案b组是个小型的狼群,那么被这群野兽彻底接纳的易家怡,早已不是这狼群中的末狼。

她正凭借天赐的‘直觉’、独特的韧性,和逐渐成长起来的硬实力,一点点征服这个小社群。

抢银行

第二天家怡起床很早,爬起来后先出门跑步,然后拐到菜场去帮大哥拎菜到铺子里。

结果发现孙新也在,虽然是个瘦子,但东西也不少拿。

为了做麻婆豆腐,他还买了几块卤水豆腐,怕压着碰坏,小心翼翼的放在菜品最上方。

“只买6块吗?够用吗?”家怡接过豆腐,数了数便发出疑问。

现在易记挺火爆的,川菜新上,客人正在兴头上,点单的很多,中午晚上吃下来,怎么也要十几块才够吧?

“6块差不多够中午吃。”孙新迎着朝阳笑着作答,这个光线下,显得气色很好,曾经的气弱好像也一扫而空了,“上午把这6块切好,用盐水泡上,中午随时有人点菜随时下锅,应该够用。

“晚上做的,要下午再去买。”

“咦?为什么不一起买了啊?下午备菜啦、整理啦、而且还有下午的客人,应该很忙吧,还要再专门为了豆腐跑一趟菜场啊?”好奇宝宝家怡上线。

“那不行的。豆腐好需要新鲜。上午买的中午吃,就正好有最新鲜的豆香,用盐水泡过,不会有斗腥味,最好吃。但放下晚上的话,可能就会有点酸,那种刚做出来的新鲜豆腐的鲜美味道也会大打折扣。”孙新非常严格道:

“麻婆豆腐最重要的就是豆腐本身的品质,为了让顾客尝到最上品的麻婆豆腐,多跑一趟而已算什么。”

家怡怔怔听孙新描述,只觉得眼前的年轻仔周身仿佛镶嵌了圣光一般。

他的这种态度,让烹饪这件事,显得如此的神圣。

“孙新,你真厉害。”家怡感叹一声。

饭后准备汽车去上班的,目光瞟一眼自行车,默默将之推回楼栋,系好鞋带,背上小包,小跑去上班。

大降温的城市里,家怡跑出一身汗。

在那些匆匆赶路、充满大城市急躁赚钱气质的市民中,家怡跑出了抢钱的气势。

跑到警局时,距离上班还有半个多小时的时间,她来得太早了。

嗅了嗅衣裳,好在仍旧香喷喷,于是也没回办公室取备用衣服,直接去女警更衣室冲了个澡,仍换回今天早上穿的修身弹力长裤和宽松遮臀格子衬衫,马尾一扎,通身干练运动感。

又青春又飒,她很满意。

照镜子时,几个军装警走进来换制服,瞧见家怡后纷纷点头招呼:

“易警官,早。”

“早上好哇易警官~”

家怡依次礼貌回应,转出更衣室时,才砸吧了下嘴。

回想那些其他警员们喊她‘小佳怡’,或者常常被无视的时光,好像就在昨天。以前还会常常听到其他人讨论她只是个运气好的小新人,那些过几天就会被遗忘啊之类的。

现如今进入重案组,几个案子做下来,随着报纸不断在报道中提到她对案情侦破的帮助,警署内关于她的讨论也在发生变化。

潜移默化间,大家对她的态度,都不一样了。

多了认同,多了尊重,少了玩笑和看热闹的轻浮。

捋了下马尾,她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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