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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:重生的意义

 

别看旺仔天生骨架大,从小就特别高壮,其实他并不是一个爱打架的小孩。记忆里,也就仅仅那么一次,曾经为了凌纱出过头。当时凌纱刚上高中,村里几个混混见她漂亮,想佔她便宜。彪悍的凌纱可不懂什么叫见机逃跑,一书包就打了过去。但一个弱女子哪里会是几个流氓混混的对手?没两下就被制伏在了地上。这时候,还是小学生的旺仔不知道从哪里跑了出来。比混混们矮上半个头的他抡起拳头就是一拳,直接把那人干矇了。但再怎么会打,也是寡不敌眾。很快的旺仔被揍得头破血流,唯一的校服也被撕破。凌纱奋力扑倒一个混混给旺仔清出条路来道:「旺仔你快跑!去找大人来帮忙!」旺仔当时只觉得自己若跑了,凌纱肯定会被欺负,就使出了吃奶的力气,抓起路边单车死命往混混们砸。混混们见这小孩不要命似的,也不想把事情闹大,就悻悻然走了。见混混离开,旺仔也顾不上自己满头满脸血,抓着凌纱左看右看,焦急问道:「姊你没受伤吧?没吃亏吧?」也是因为这件事,凌纱才会在旺仔最艰难的时候,二话不说扛下他的学费。「研究所也好,海外留学也罢,你能读到什么时候,姊我就供你到什么时候!」若不是后来凌纱自顾不暇,她肯定真会这么做。随着这段记忆涌入脑中,我于心不忍地抓住了旺仔的手,检视着他的伤口道:「怎么这么不小心啊?不是说了天大地大,有命最大吗?」旺仔傻笑道:「保鑣就是这样啊!哎呀这些都是皮外伤,不碍事!姊你看!我给你带了消夜,饿不饿?」叹了口气,我左右张望问道:「你医药箱放哪儿啊?我给你上药!」『医药箱?哪有什么医药箱』听见旺仔的心声后,我暗自埋怨自己的贫穷,连药都没钱去买,只能拉着他去用清水洗伤口,却发现他走路的方式怪怪的。我怒不打一处来,怒道:「腿也伤了?」旺仔像个做错事的小孩似的,委屈道:「不是就是背上挨了一棍子。」「哪里?!」抽出了手,旺仔忙从裤兜掏出一叠钞票道:「小事!小事!貂狼哥还因为这样,给了我一笔钱呢!」我顺手抽了一张道:「这附近哪里有便利店?我去给你买药。」旺仔拒绝道:「不用!我买了麵,一会儿坨了就不好吃了」「你以为你不说,我就不会去街上问别人了吗?」我转头要出门,却被他给拉住了手阻止道:「真不用」『这钱不能浪费在买药上,得给姊买点新衣服。』我心中说不出有多酸楚。怎么会有这么傻的傢伙?眼泪忍不住涌上眼眶,我软化了态度道:「钱能再赚,但身体只有一个。让我去给你买药好不好?」只可惜这附近真没有便利商店。无计可施之下,只能按照原计画,用清水给他洗伤口,再用乾净的衣服包住止血。脸上的瘀青,我用土方法煮了颗蛋给他敷着。至于背上,在旺仔被强压着脱去上衣后,我差点没哭出来。除了一个棍子形状的青紫几乎横跨他整个背部,全身还有不少大大小小的旧伤疤。他之前每一次受伤,没人给他照顾,都是怎么熬过来的啊?他才十九岁,为什么要遭这种罪啊?我自己也分不清是身为小洁的我看不下去,还是凌纱的回忆在作祟。用冰毛巾敷在瘀伤上,我忍不住哽咽道:「你帮我已经够多了,以后不要再给我花钱了。」旺仔半撑起身子道:「姊说什么呢?我跟姊分什么你我啊?那些钱都给你,我不缺钱。」我随意又抽了几张钞票,将剩下的塞进旺仔口袋道:「这些我明天拿去给你买个医药箱。剩下的你要是敢拿去给我买东西,你看我以后还会不会理你!」旺仔一脸不甘心,却只能顺从地点了点头。之后,我们两个坐在厨房里的小餐桌上,一起吃已经坨了的麵。但我却觉得这消夜,比我所吃过的任何东西都好吃。因为我不再是无依无靠的一个人了。我现在有一个,全心全意对待我的弟弟。【室友畅哥】接下来的几天如同我想像般顺利。超市的工作逐渐上手,我也如愿在离家不远的酒吧里找到了酒促的工作,每天晚上在旺仔出门后,瞒着他去卖酒。我本来就是欢场出来的,虚情假意讨好男人是我的强项,配上我的读心能力,酒促的工作如鱼得水。若一切按照现况发展,或许不需要半年,就能攒够七万还债。这天我照旧从酒吧下班回家。通常这个时间点,旺仔还没到家。我会快速洗澡卸妆,换好睡衣躺在沙发上,等到他回来时,露出一副在家待了很久的模样。但今晚,就在我急忙衝向浴室时,门却突然打开了。印入眼帘的,是一双我十分熟悉的,细长的双眼。白皙的脸庞上,耸立着高挺的鼻梁,立体的轮廓,彷彿刀削过般锐利的下顎线。每一个线条,都是我所熟悉的。只是这张脸上,还没有被岁月洗礼过的纹路。发梢带有水气,穿着t恤短裤的男人缓缓戴上金丝眼镜,用一种略为讶异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我。不会错!他就是十几年前的侯哥。那个亲手掐死小洁的男人。我害怕地向后退了几步。「住这里的人都没什么钱,你想仙人跳会不会找错地方了?」依旧是咬字清晰而又充满磁性的声音,这次却带了上一世从未有过的轻蔑语气。我这才想起我还一身酒促制服。低胸短裙,配上情趣感的膝上蕾丝带袜,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正经人家。「我我是旺仔的姊姊,暂住在这里。」我佯装镇定回答道。男人点了点头,喔了一声后,没再理我,自己走向了阳台。我不敢靠他太近,只在客厅向他喊道:「侯畅哥,是吧?」男人点了菸,草率地朝着我的方向道:「抱歉啊!旺仔没跟我说过,误会你了。」但语气中,听不出半点歉意。原来,他的本名叫做侯畅吗?他果然是a国人。而这个时间点,九爷还活着,所以他也就还没犯下盗取黑金的事。

我忍不住暗自端详着。现在的他,眼里少了沧桑跟歷练带来的深沉,就是个二十多岁,有点书卷气息的小伙子。若不是手里的菸以及他熟练的吸菸姿态,只怕根本跟黑社会这三个字拉不上半点关係。他像是侯哥,但又像不是。似乎被我看太久不自在,他有些不耐烦道:「你不必管我,我抽完菸就会回房间,你该干嘛干嘛。」以前他从未用过这种语气跟我说过话。每一个以往从他口中吐出的字句,都是无比温柔,能把我溶化成一团软糯的甜腻。眼前的他,对我无比冷淡,彷彿是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。但在他吸了一口菸后,那惯性将脖子往后仰的动作,却还是能狠狠撩拨着我本该是一潭死水的心。我是真的,无可救药地深爱过这个男人。在我洗完澡后,侯畅已经回到房里。客厅里的一切,依旧跟往常一样。除了在我坐下时,沙发微弱发出了声响,其馀再无半点声音。若不是他房门底下透漏着微弱光亮,我甚至会以为刚才的一切都是我的幻想。为什么?为什么就算重生了,到了不同的时空,不同的国度与不同人身上,还是会遇见他呢?这是在暗示我永远也摆脱不了被他杀死的命运?还是上天终于给了我一次选择离开他的机会?我还没来得及参透,旺仔就回来了。手里拿着一袋盐酥鸡的他,看着呆坐在沙发上的我问道:「姊,你怎么了?」「你室友,畅哥回来了。」我有点心不在焉道。放下盐酥鸡,他担忧道:「他说什么了吗?怎么脸色这么难看?」我摇摇头道:「没有,就是有点意外家里有人。」旺仔走到侯畅房门口,敲了几下房门后道:「哥!我买了消夜,一起吃吗?」没过多久,侯畅开了门。「回来啦?」「抱歉家里来人,没来得及跟你说一声。要不出来吃几口,我介绍一下?」侯畅透过旺仔望向我。此时我已卸下浓妆,也换上了家居睡衣,与刚刚花枝招展的模样判若两人。「不了!这次我会待上几天,你们随意,不用管我。」【懂得惜福】「就跟你说了畅哥人不差,对吧?」旺仔一边吃着盐酥鸡,一边对我说道。我给他倒了杯水,坐下道:「他平常都帮貂狼做什么?」「嗯畅哥具体在做什么我是不清楚,但他是个读书的斯文人,不怎么参与打打杀杀的事。」斯文人?别开玩笑了!那是你没见过他发狠的时候。能比疯子还疯。「旺仔,你老实跟我说,你杀过人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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