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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节

 

一听能让女儿在京城里多见见世面,郑氏转头就把替小娃娃抱不平一事抛之脑后,兴冲冲地点头,还说让郑芳菲多跟着荆微骊学学。

至于学什么,三人都心知肚明。

待郑氏离开后,郑芳菲的不自在冲到了顶峰。

她扭捏地站在原地,满脸的不自然:“堂姐,我母亲她没有恶意的,你别误会。”

荆微骊嘴角微动,嫣然一笑:“堂妹多虑了,我没多想。”

郑芳菲咬咬下唇,双手无处安放,只能低着头,半点底气都没有:“是我母亲说错了话,堂姐不喜欢我也是可谅的。”

“我没有说过不喜欢你啊?”这回轮到荆微骊不知所措了。

难不成她刚刚很凶?

是吓到这个还未及笄的小堂妹了?

下意识抬手,指腹摸了摸软嫩的脸颊,好似是想要找到自己“把人吓着”的证据。

不再纠结这个,她琥珀色的瞳仁一转,问:“京城玩乐的地方不少,堂妹可有什么想见的?”

郑芳菲眼前一亮:“哪里都可以去吗?”

秀致的眉心不自然地收紧,她生出一股莫名的不适感。也说不出来是哪里不对劲,明明这小堂妹生得乖巧可人,她竟然觉得她言语中还掺杂了几分咄咄逼人。

罢了,定是错觉。

“堂姐,我想去骑马。”小堂妹又说了:“先前在沂川老家时,族中长辈总说姑娘家应端庄淑雅,但我听说京中女子都是精通捶丸马球,我也想试试。”

郑芳菲个子不高,小小的一只,因着年纪比她还小手上三岁,身量也矮上半头。

此刻她正她抬着头颅,眼巴巴地冲她闪。

“好,我带你去。”荆微骊颔首,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。

京中大多达官贵人家中都会养马,用来拉车运货,但是这类血统混杂的马驹并不作为竞赛的坐骑,若是想试着骑打马球的赛驹,就得去京郊的马场了。

想着骑马方便,荆微骊特地让青瑶给郑芳菲准备了一身新衣裳,后者瞧见眼睛都亮了,一边摸衣服的料子,一边冲她说各种好听的话。

只是荆微骊没想到,自己难得来一趟马场,就运气极差得遇见了熟人。

——是章兰尽和温寿熹。

梦中的一幕幕重现眼前,她眉心锁成了“川”字,往前走不是,掉头回家也不是。

见她突然没了动作,已经换好裙装准备去挑马的郑芳菲看过来:“堂姐怎么了?”

“没。”荆微骊摇摇头,扯出一张笑颜。

喊来了候在马场里的人,让他们带着小堂妹先去选马,自己则是闲庭漫步地朝老早就看见她,甚至还冲主动邀她说话的温寿熹走去。

既然注定躲不过,至少不能折了太师府的面子。

她如是想。

温寿熹到底是丞相府的嫡女,父亲是朝堂上手眼通天的人物,衣食住行皆采的时下最新潮,走近后无意间扫到她裙摆上的清丽芙蓉,荆微骊的步子不受控制地慢一拍。

温寿熹上前一步,笑得纯善:“真是巧啊,荆三姑娘,在这儿也能遇见。”

看着她拥上来的身形,以及想握自己的手,她下意识收拢皓腕,一派自若:“的确,好巧。”

一个“巧”字被咬重,眸光流转,定在理不直气也壮的章兰尽面上。

她犹记得,当初他们的婚约还没解除,章兰尽知道她喜欢各色骏马,为了讨她欢心经常带她来这里。去年这个时候,他还送了她一只刚生出来不久的小马驹养活。

后来婚约解除,马驹也被她送还了。

毕竟就算那小家伙再怎么通人性讨喜,只要沾上一个“章”字,她就太阳穴直跳。

停都停不下来。

看来眼下,是这位章大公子犹故技重施了啊。

啧,她以前眼这么瞎吗,这么不走心的手段竟然也能陷进去。

因着心里有偏颇的气焰,连带着她看章兰尽这张脸也各种不顺眼,曾经能夸出十几条的五官,眼下竟然连路边跟着哑巴乞丐的大黄狗都不如了。

“既然遇见了,不如荆三姑娘同我们一起如何?”温寿熹主动示好,一脸浮于表面的真诚。

荆微骊挑眉,有些反感:“温姑娘真是太抬举我了,我马背上的功夫太差,不敌你们技艺高超,怕惹你们笑话。”

“这有什么,我们也只是来玩玩,图一乐子。”没有否认她提及的“技艺高超”,嘴角生出弧度,温寿熹矜持地笑着。

被笑意遮盖住的,是一层不可言喻的讥讽。

这荆微骊,果然是个草包,亏她还出身太师府吗,真是除了脸,浑身上下都没有一样能拿出来的,真是辱了荆太师的清风之派。

“还是算了吧——”

“这不是太师府的荆三小姐吗!”

话没说完,耳边就忽然响起另一道爽朗的年轻男声。

三人同时看过去,入眼的是一墨黑一鹅黄两道欣长身姿。

穿鹅黄圆领衫的那个男人不曾见过,但猜测他即为大声打招呼的。

至于他身畔的那人,荆微骊却熟得很。

尤其是那张脸,简直就是如同刀刻斧凿般落在心头,只恨不得没有开辟出来一寸洞府来铭记。

只见黑衣男人缓缓最近,青筋若隐若现的手臂隐忍克制地垂在腰旁。

耳根子开始发热,荆微骊福身行礼:“小女见过北越王殿下。”

作者有话说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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尘上嚣

◎把人吓跑了◎

樊封颔首算作应礼,眸光轻动,定在那两人身上。

被他看得心里发毛,章兰尽拱手行礼,可恭敬的一套话已经说完,那人的目光依旧冷冽刺骨,他的四肢百骸都开始发颤。

不仅仅是他,温寿熹也是差不多的难受。

先前在丞相府中,她多次听闻也见过这位北越王殿下,知道他的骇人手段,更知道他的睚眦必报。当日他派人救下了落水的荆微骊,甚至还把人带回了王府,现在又特地走过来给她撑腰。

这两人的关系,指定不一般。

不等理清头绪,头顶兀地传来声音。

男人居高临下,音色低沉缓慢,带着不容置否的强横气势:“丞相府的女儿,到底是承了父业,霸道得很。”

温寿熹瞪大了眼睛,欲出口解释,可一对上那双孤傲的瞳仁,不禁打了个哆嗦,竟是一句话也吐不出,硬生生把这个硕大的帽子收入怀中。

懒得在这里浪费时间,樊封垂眸,继续去看呆呆站立的小姑娘,语气放缓,生怕吓到她:“本王记得这儿养了只千载难逢的赤兔,要去看看吗?”

荆微骊回神,唇瓣抿紧,理智有些脱弦,魂不着体地点点头。

乖极了,像兔子。

樊封面色一软,忍住了想揉她脑袋的冲动,转头又喊来两人,冷冰冰下指令:“清场。”

章兰尽一愣,脱口而出:“王爷这是做什么!马场乃陛下为京中众多青年才俊特设,并非王爷私产。”

难得从这人身上瞧见两分硬骨气,樊封来了性子,慢悠悠地回道:“那不妨你猜猜,若是本王去跟陛下提,一天之内这马场可会成为本王私产?”

被他噎得难以作语,章兰尽竟是挑不出一丝错处。

是了,凭他的功绩和与陛下的密切关系,这一座马场又算得了什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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